第 3 / 9 章
两个公开案例:甜头之后发生了什么
案例:警方通报:前三次到账后,近8万元任务未返
武汉市公安局2026年8月通报,肖女士先完成零投入任务并获得100元返利,随后购买香水和平板电脑的任务也收到本金及300元、800元返利。连续到账后,她又投入近8万元购买手机并按要求发货,本金和返利却未再返回。警方随后抓获一名涉案人员。
边界说明:该通报称涉案人员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。刑事拘留不等于有罪判决,文中事实和追损结果仅按警方当时公开信息表述。
案例:生效裁判:28.8元返现之后是远程操控
最高检2026年1月公开的苏州相城案件显示,小晴看到“时薪200元”的兼职信息后,先因刷一条好评立即收到28.8元。随后,对方要求她购买10个单价900元的音响,并以协助退款为名远程操控手机,导致银行卡资金被转出。该案全案涉及40余名被害人和230余万元,与小晴个人经历及金额不能混为一谈。
边界说明:最高检页面记载,该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,2025年3月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页面同时披露全案款项后来获得发还,但这是该案的具体结果,不能据此承诺其他案件都能追回。
“诱饵资金”是解释,不是判决标签
最高检网站刊载的一篇检察日报理论文章,将前期顺利返现的小额资金称为骗局的“诱饵资金”,并分析其作用在于建立平台信任、推动后续大额操作。这个概念有助于理解骗术,但文章属于理论研究,不能当作指导性案例或生效裁判引用。
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《帮助转移网络刷单骗局“诱饵”资金行为如何定性》,2025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