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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/ 10 章

真实办案有三道绕不过去的程序边界

讯问不是一对一的私人视频聊天

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明确,讯问犯罪嫌疑人原则上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;传唤应出示传唤证和人民警察证,讯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。特殊异地远程询问、讯问也需要办案协作、身份核验、正式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。

来源: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及两高一部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程序的意见

真正的冻结不需要你转账

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冻结财产时,应履行批准程序,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并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;相关规定还明确,对拟冻结的财产不得以划转、转账等方式变相扣押。换句话说,真冻结是机关把手续发给银行,不是让你把钱汇给一个陌生账户。

来源: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237至239条

合法在线诉讼依托正式平台

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规则承认特定案件和诉讼环节可以在线进行,但强调适用条件、身份认证、当事人权利和诉讼平台。刑事案件的在线适用范围更受限制。个人微信、FaceTime或临时会议房间中的「秘密审讯」,不能仅凭视频画面取得程序合法性。

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》及相关解读

因此,识别骗局不能只背一句「公检法不视频办案」。更稳妥的标准是:真正的远程办案发生在机关之间或法定平台内,能够反向核实并留下正式程序记录;骗子的「视频审讯」发生在私人通话里,并最终指向屏幕权限、支付凭证或资金转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