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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/ 10 章

监管边界:AI标识不是免责牌

AI降低了复制“权威形象”的成本,却没有改变责任主体。视频可能是生成的,运营账号、选择商品、设计话术和收款的人仍然是真实的。判断违法与否,要看身份是否虚构、宣传是否误导、商品资质是否真实,以及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了什么行为。

直播间必须核验身份并持续提示AI形象

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直播间运营者核验营销人员与直播相关的专业资质、职业职务;禁止利用AI编造误导性商业信息或假冒他人宣传。使用AI生成的人物图像、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,还应持续提示其由AI生成,违法责任由管理或使用该形象的运营者依法承担。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

监管已点名AI冒充或虚构专家

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互联网广告治理通知明确提出,重点民生领域要严厉打击在广告中利用AI冒充或者虚构专家、学者、名老中医等违法行为。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同时要求相关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标识,并禁止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标识。

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《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》;国家网信办等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

风险提示:有AI标识也不等于内容可信

标识只提示内容来源,不能证明人物具有医生资质,也不能证明产品有效。反过来,没有标识只能构成核验警报,不能仅凭这一点断言视频必然由AI生成。